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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签买房合同需注意细节

发表于2015-12-24

买房签合同几乎是所有购房者都要经历的过程,合同既是购房者购房凭证,也是未来购房者维权的法律依据。市场上存在很多关于房产的纠纷,为达成成交,有时置业顾问会对购房者做出很多承诺,很多人是因为这些承诺才掏钱买房。但是这些承诺如果写不进合同,就仅仅是过眼云烟。

购房合同为统一模板内文难修改。很多购房者在填写购房合同时,会对里面的部分条款产生异议,想进行细节上的修改。但是又有多少购房者能认真的读懂合同呢?合同又是否能修改呢?此时,开发商会以该合同是统一文本,个人不能对其条款进行修改为由拒绝。有专家提醒,如果购房者在对合同条款产生异议时,可通过与开发商签订附属协议完善条款,或者将开发商承诺写进附加协议中。

承诺写进合同。一个好的置业顾问,通过简单几句话,就可以大体知道来访者的经济实力、购房需求和此单的成交概率,所以很多置业顾问话都会讲到你的心坎里,你高高兴兴地就把房子给买了。但是置业顾问的很多说辞都是不会体现在购房合同里的,比如说交房时间、后期的物业管理、学校配套等等。所以在购房时,不要把置业顾问的话,理所当然的就当成合同里的某个条款,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多留意合同里是否有置业顾问当初向你承诺的那些事情,如果确定合同中不会体现,那您就得多留个心眼了,房子到底买还是不买。举例来说,目前很多楼盘都称是学区房,家长也是为了孩子可以方便上学才买学区房,置业顾问当初的承诺也十分合心意。但是一旦签订好合同,家长开始着手孩子上学的事情时麻烦就来了,或者规定小区中哪几个楼没有上学资格、或者必须持有房产证才可上学、或者学校的配套不足需要到辖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等等。虽然开发商存有欺瞒和哄骗的嫌疑,但是有些购房合同中没有标明孩子就一定可以上社区学校,也没有标明买卖双方就孩子上学所需要哪些证件等作出说明等,所以这都给开发商逃脱责任留下了空间。专家提醒,购房者在购房以前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多准备一些对自己有利的证据,这样一旦未来发生纠纷,购房者还可以进行自我维权,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小心“自行约定”有猫腻。有过买房经验的都知道,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通常置业顾问都会催促你抓紧时间签字,当你细看条款的时候,置业顾问也会说条款都不用看,也不能修改,你只需要签字盖章。虽然购房合同是经过房管局审核的统一模板,但是在附件中或许会存在你没注意到的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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